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

 

入會資格

 

凡從事活動運動企劃、行銷、規劃、評估、設計、編輯、翻譯、策展、執行、教學、諮詢、小型家庭辦公(soho族)、財務工作者等相關行業之服務人員,均可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為會員。 如:從事行銷、網路行銷、產品行銷、業務行銷、美工、廣告、形象包裝、活動、場地、展場、教材編輯、雜誌編輯、軟體系統、研發、攝影、節目製作、婚禮、旅遊行程、展店等企劃、規劃相關行業。

 

凡從事百貨、食品、雜貨、菸酒、飲料、農作物、農產品、畜產品、水產品以上相關工作,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或自營作業者,均可加入桃園市百貨食品銷售員職業工會(連結)為會員。

 如:凡工作性質是從事有關
百貨:布、衣服、服飾、服飾品、成衣、鞋類、皮包、手提袋、背包、皮箱、襪子、髮飾、圍巾、寢具、紙尿褲、紡織線、雨傘、家具、手工藝品、飾品、古董、裝設品、五金、家庭日常用品、模具、水器材、寵物用品、祭祀用品、各種祭祀的香、燭、冥紙、漆料、油漆、染料、清潔用品、農藥、肥料、美睫、美甲、接髮、假髮、髮片、美髮、美容相關的化妝品、香水、香粉、香皂、洗面皂、沐浴乳、洗髮劑、潤髮劑、整髮劑、染髮劑、牙膏牙粉、眉筆、唇筆、粉撲、腮紅刷、香水、書籍、雜誌、文具、運動器材、玩具、娛樂用品、包裝材料、建材、磁磚、木材、石材、玻璃、衛浴設備、各種家具及裝設品、水泥、磚、瓦、砂石、機借器具、電器、事務機、電信器材、汽車零件、機車零件、輪胎、鐘錶、眼鏡、首飾、珠寶、貴金屬、珊瑚加工品、礦石、照相器材、手機、電腦、資訊軟體、電子材料、傢俱(家具)、系統傢俱(系統家具)、傢俱飾品(家具飾品)、廚具、廚房用品等等

食品:麵食、小吃、點心、手工餅乾、鳳梨酥、蛋黃酥、吐司、各式食品點心、小吃、雞排、章魚燒、燒烤、煎餃、棺材板、東山鴨頭、滷味、鹽水雞、鹽酥蝦、鹽酥雞、雞排、燒酒螺、烤玉米、麵包、蛋糕、餅乾、西式點心、中式點心、西式甜點、巧克力、糖果、糕餅、水煎包、蛋餅、豆漿、三明治、蚵仔麵線、臭豆腐、蔥油餅、菜包、碗糕等餐飲的小吃、攤販、小販、攤商

雜貨:食品、飲料、油、鹽、味精、罐頭、餅乾、糖果、飲料、蛋類、點心、麵條、麵包、豆腐、麵粉、咖啡、山產、乾果、茶類、熟食、調味料、乳製品、麵食品、醃製食品、罐頭食品、冷凍調理食品、特產、土產等零售業

菸酒:菸、酒、酒促小姐

農作物:菜苗、種苗、農作物栽培等

農產品:蔬菜.水果.花卉、檳榔等

畜產品:雞、鴨、鵝、豬、牛、羊等等

水產品:各種水產類,如藻類、海帶、貝類、花枝等等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凡從事提供餐盒之餐飲業【便當店、披薩店、早餐店、速食店、麵店、快餐店、牛排店、小吃店、麵包店、烘焙坊、異國料理店】等等相關餐盒製作、包裝、運送的相關服務人員(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)皆可加入桃園市餐盒業職業工會(連結)

 

 ※職業工會會員享有勞、健保費由政府補助40%的優惠。 

若有不清楚您個人之行業類別,歡迎來電洽詢03-4925588。



本會服務項目:勞健保加保、勞健諮詢、專業的法律顧問群、勞保給付申辦、優惠團體保險...更多資訊歡迎您來電洽詢。

 

 

  

本會之服務與福利

1.協助調處勞資問題及會員間之糾紛。

2.關於勞工法規制定與修改廢止事項之建議。

3.傳達政府法令宣導及推行。

4.參與各類社會活動。

5.五一勞動節禮品。

6.勞工教育課程:本會會員免費。

7.辦理自強活動,以促進身心健康。(本會補助部分旅遊費用)。

8.會員及眷屬團體意外險(高額保障,優惠保費)。

9.會員享有推薦新會員之贈品。

10.會員享有特約商店之優惠(詳細內容請看本站特約商店)。

11.會員享有免費廣告機會。

12.會員免費各項法律諮詢(我們擁有最專業的法律顧問及律師顧問群,歡迎會員先來電預約)。

13.會員免費勞保權益諮詢。

14.會員免費健保權益諮詢。

15.會員免費國民年金諮詢。

16.會員免費車禍理賠諮詢。

17.會員免費勞基法令釋疑。

18.會員免費勞資爭議處理。

19.會員免費辦理勞工保險各項給付:

◆生育給付→限本人生育給付申請。
◆傷病給付→包括門診及住院、醫療兩種。
◆醫療給付→診療包括門診及住院,限職災傷病。
◆殘廢給付→依勞工保險局之殘廢給付標準申請。
◆死亡給付→有《本人死亡給付》、《家屬死亡給付》。
◆老年給付→依勞保局之申請標準給付。

 

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之優勢

  1. 辦理勞工保險、全民健保、享受勞工權益與福利。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七款規定,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,始得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。
  2. 投保薪資級距最高可達45,800元,有過勞保年資可銜接累計。

 

  

 

※ 補充說明【勞工保險適用對象】:

  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,其對象為實際從事工作並獲得報酬之勞工,分為強制加保對象與自願加保對象兩類,以強制為主,自願為輔。

一、強制加保對象

 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,年滿15歲以上,65歲以下之下列勞工,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,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:

  1. 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之公、民營工廠、礦場、鹽場、農場、牧場、林場、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、公用事業之員工。
  2. 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公司、行號之員工。
  3. 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之新聞、文化、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。
  4. 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(已修正為公教人員保險)之政府機關及公、私立學校之員工。
  5. 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。
  6. 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。
  7.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。
  8.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。

  前項規定,於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之未滿15歲勞工亦適用之。
  前二項所稱勞工,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。

二、自願加保對象

  1. 受僱於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各款規定各業以外之員工。
  2. 受僱於僱用未滿5人之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各業之員工。
  3.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。
  4. 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。
  5. 被保險人離職退保未請領老年給付,於滿65歲後再從事工作者。

勞工保險適用對象取自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】 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x?a=NCRa1xzKNQs%3d

 

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與出生年次對照表

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與出生年次對照表

註:勞保老年年金給付之法定請領年齡自勞保年金制度98年1月1日施行日起,第10年提高1歲,其後每2年提高1歲,提高到65歲為上限。

 

團保福利專案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入會辦法

親自蒞臨職業工會辦理
  1. 入會申請書
  2. 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
    (如有補助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)
  3. 大頭照(1吋或2吋)2張。
  4. 附加健保眷屬請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件(如為成年之在學子女請檢附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) 
  5. 繳交費用
    • 入會費
    • 三個月勞健保費
    • 常年會費
    • 團保費
    • 團保保證金[依口數計算]
    ※詳細繳交金額可見投保薪資繳費對照表。
  6. 委託辦理者,請攜帶本人印章及委託人印章。

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-洽詢資訊

洽詢專線:03-492-5588  傳真:03-401-488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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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會址:324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 Google Map
     (一高62K交流道附近,文化國小附近,麥當勞附近)

洽公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 上午08:30~下午05:00 
       (週六、日及國定假日休息)